胶水开发约束

"### 胶水开发约束 1. 不得自行实现底层或通用逻辑,必须优先、直接、完整复用既有成熟仓库与生产级库 2. 不得为了方便而复制依赖库代码到当前项目中再修改使用 3. 不得对依赖库进行任何形式的功能裁剪、逻辑重写或降级封装 4. 允许使用本地源码直连或包管理器安装方式,但实际加载的必须是完整生产级实现 5.

"### 胶水开发约束

1. 不得自行实现底层或通用逻辑,必须优先、直接、完整复用既有成熟仓库与生产级库
2. 不得为了方便而复制依赖库代码到当前项目中再修改使用
3. 不得对依赖库进行任何形式的功能裁剪、逻辑重写或降级封装
4. 允许使用本地源码直连或包管理器安装方式,但实际加载的必须是完整生产级实现
5. 不得使用简化版、替代版或重写版依赖冒充真实库实现
6. 所有依赖路径必须真实存在并指向完整仓库源码
7. 不得通过路径遮蔽、重名模块或隐式 fallback 加载非目标实现
8. 代码中必须直接导入完整依赖模块,不得进行子集封装或二次抽象
9. 不得在当前项目中实现依赖库已提供的同类功能
10. 所有被调用能力必须来自依赖库的真实实现,不得使用 Mock、Stub 或 Demo 代码
11. 不得存在占位实现、空逻辑或“先写接口后补实现”的情况
12. 当前项目仅允许承担业务流程编排、模块组合调度、参数配置与输入输出适配职责
13. 不得在当前项目中重复实现算法、数据结构或复杂核心逻辑
14. 不得将依赖库中的复杂逻辑拆出后自行实现
15. 所有导入的模块必须在运行期真实参与执